2015年4月25日晚,pg电子游戏官网官方网站竞争法研究中心第二十四期“北大竞争法论坛”在北大凯原楼307会议室成功举行。本期论坛以“网络不正当竞争司法实践中的若干热点问题研究”为主题,由竞争法中心校外导师、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冯刚法官主讲,北大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肖江平主持。
冯刚法官自pg电子游戏官网官方网站毕业后长期从事司法实践,曾任北京市第二中院、第三中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至今承办知识产权案件900余件,参审知识产权案件1600余件。曾经承办软件最终用户案、P2P技术纠纷案、恶意软件纠纷案、电子交易平台纠纷及垄断纠纷案、琼瑶诉于正案等重大疑难案件,在全国影响很大。
冯刚法官的讲座从网络服务业的发展及特点、大型网络公司之间的纠纷类型、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前提条件、网络不正当竞争的五大关系等四方面展开。
冯刚法官指出,随着网络服务业的迅猛发展,网络服务逐渐成为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内容。由于网络公司提供的服务内容不断向其他领域拓展,网络公司之间的矛盾冲突日益增多。在现实中,网络公司提供服务的方式存在诸多不足,如,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自动安装软件或者卸载竞争对手软件、有倾向性地诱导用户做出肯定性选择、不便于用户做出否定选择、所提供信息避重就轻等。
针对适用《反不正当竞争关系》的前提问题,冯刚法官指出存在竞争关系是认定是否适用该法的前提条件。在实践中,对于竞争关系的认定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例如,以提供浏览器服务为核心业务、同时提供其他网络服务的A公司和以提供浏览器服务和杀毒软件为核心业务、同时提供其他网络服务的B公司,是否构成竞争关系?仅仅因为二者都是互联网企业就认定其具有竞争关系的主张是缺少说服力的,那么应该从哪些角度去判断二者之间是否存在竞争关系呢?这个时候就要看二者是否都拥有大量用户,二者的用户是否存在高度重合部分。若二者的客户存在大量重合部分,则即便二者经营范围并不完全相同,仍然有可能存在竞争关系。此外,与其他行业相比,网络公司在拓展业务的时候门槛更低,很容易将业务向其他方向拓展。由此,虽然二者业务并不完全相同,但是仍然可以认定二者存在现实的竞争关系,其纠纷应当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来审理。可以明确地看出,竞争关系的界定已经从狭义向广义发展,但二者仍存在界限,不能因为两个企业都是互联网行业而一概而论地认定二者具有竞争关系。
针对网络不正当竞争之间的五大关系,冯刚法官从法律规定与其他形式规范之间的关系问题、《反不正当竞争法》中一般规则与具体规则之间的关系问题、保护经营者与保护消费者之间的关系问题、商业模式和技术创新之间的关系问题、商业模式与技术创新之间的关系问题这五个方面入手,将司法实践中所采取的标准与老师和同学们一起分享,同时提出自己的困惑与大家一起探讨。
在交流互动环节,同学们及部分相关从业人员就具体问题向冯刚法官提问。冯刚法官积极回应,并提出一些启发性问题,引导大家思考。论坛在大家热情高涨地讨论中接近尾声。阿里集团政策研究部总监蒋涛就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问题也参与了讨论和评议。
主持人肖江平对冯刚法官的精彩讲座给予了高度评价。他强调,邀请法律实践专家讲解竞争法实务问题,对于增强竞争人才培养的实践性具有重要意义。
文/金琳、谢国帅、毕厚厚 图/张寰